上班快遲到了。在臨衝出門前,珍妮·艾爾迅速地照了一眼鏡子。然而,從鏡子中看到的事兒令她頓時停下了腳步。

她的白襯衫,簡直不能讓人相信,上麵滿是褶皺。
通常,這對她也不是什麽了不得的大問題,因為她是一個繁忙的大一學生。對自己服飾的整潔度要求並不太高。但她兼職的餐館老板卻不這麽看。昨天,他剛剛就儀容儀表的主要性給全體員工做了一次演講,並特別強調從事服務行業的人員需要穿幹淨、平整的襯衫。作為經理助理,珍妮艾爾感覺為其他員工樹立一個好榜樣很主要,可如果她停下來熨燙衣服,按照通常熨好一件襯衫需要的時間盤算,她一定會遲到——準時,是老板更為注重的一個員工品質。
因此,珍妮·艾爾把熨鬥設置在高溫檔,竭力地把襯衫拉得離身體足夠遠,然後,她一手舉著熨鬥,一手拉著襯衫,開始熨燙。
起初,這念頭還不壞,一切順利,也節省了時間。直到珍妮·艾爾打算熨燙衣領時,一個不留神,她燙傷了自己的脖子。突然之間之間之間之間,這變成為一個最愚蠢的念頭——她花了更多的時間處理燙傷。而到了餐館後,當同事們斜著眼瞧她脖子上的不雅印記時,她還得一一貫他們注釋,因為,那印記的形狀恰像一個唇印。
也許你不會穿著襯衫熨燙,但我們全都做過同樣的事兒,不是嗎?對我來說。是試圖自己拔掉智齒;對我的一位大學室友來說,是當汽車的電機還在運轉時更換機油。
我們總是認為用自己靈機一動的創新點子去做事。會節省時間。金錢、力氣,提高效率。然而,最終,卻反而破費得更多。
“做事兒有正確和錯誤的兩種方式。”當看到我試圖以一個更快、更輕鬆、更富自我創意的愚蠢方式拔草、修整草坪時,爸爸常常走過來提醒我,“如果一件事兒值得你做,它就值得你用正確的方式做。”
請不要誤解,我完全讚成創新和動腦。我說的是事兒要按照某種舊的正確方式做的理由:它們不會在你脖子上留下不雅、痛苦、難說清楚的印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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